6月15日,华英农业公告。
公司收到信阳产投的通知,获悉其已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》(反执二审查决定〔2026〕304 号),主要审查意见如下:“根据《反垄断法》第三十条规定,经初步审查,现决定,对信阳产投收购华英农业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。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。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,依据相关法律办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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